信鴿法國書店老闆施蘭芳(Zyl)

  「法國是藝術、武器以及法律的母親。(France,mère des arts, des armes et des lois)~ 杜貝雷(Du Bellay 1522-1560)

這次所談的主要資料主要來自法國出版協會(BIEF)的主席Jean-Guy Boin;一個研究法國出版的大學教授;還有就是我個人的一些觀點。

在法國,人人都可以成為一個出版者。意思是成為一個出版者不需要有證照、獲是相關文憑等。根據工會的統計,目前在法國共有一萬名左右的出版社。最早的幾個出版社是從一些相關的行業轉型而成為出版社,譬如書店,像是HachetteFlammarion等;或是像Pierre Larousse,他本業是老師,寫了一些給學生的教材,之後自己成立了Larousse出版社;也有本行是從事印刷業;或是雜誌,像是Gallimard;或是新聞媒體……等等。

每年法國的所出版的品項大約有六萬至七萬,五億兩千多冊,賣出四億六千萬冊。近年來所出版的品項增多,但每一項的印刷量變少,所以印刷成本相對增高。有些大量印刷的書類,譬如教材、文學、漫畫、字典等等,平均每一刷是一萬本;其他的類別每一刷大約是七千五百本左右。

整個書的產業的營業額,每一年大約是61億歐元。其中包括出版、印刷、販售……等等。

在法國所出版的種類中,現在位居領航位置的是青少年讀物,它是現在法國書籍產業最大的營業額來源。位居第二的是漫畫。

關於書的販售,在法國,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書是在書店被販售。這中間又包括百分之二十的書是在獨立書店;百分之二十的書在連鎖書店;百分之二十書是在大賣場的書區被販售。

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書是由讀書俱樂部的成員團購;百分之五是藉由網路販售。

接著要從比較細節的角度來談談法國出版的種種。

我想這些結構應該是全世界都通用的,就是必須要有作者,然後有出版者、印刷者、發行、販售等等。

先來談談出版者的角色,出版者主要的任務就是必須找到一個合適的作者。這當然與出版社本身的想法、出版策略等等有很大的關係。

如果要談台灣與法國這方面的不同之處,首先是法國所有的書籍的販售一定是經由發行,意思就是幾乎沒有出版社/者直接賣書給讀者的情形發生。發行商在這個書的結構裡也是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,它們讓書本被大眾所認知。而參與國際書展也是讓書本被大眾所認識很快速也很重要的方式,藉此也可以認識許多不同出版社、發行商,甚至不同國家的書籍。除了大型的國際書展之外,還有一些主題書展例如安古蘭(Angoulême)漫畫展,或是Montreuil的青少年讀物書展等等。我們可以藉由參與國際書展,接觸到別的國家的出版品。

我們來談談法國出版界中重要的出版社,前兩名就是HachetteEditis兩大集團。這兩大集團的出版量加起來,就佔了整個法國出版工業的百分之五十。其次像GallimardFlammarionAlbin MichelLe Seuil等,出版量加起來也佔了百分之二十五。

小型出版社常常會遇到的問題,就是該如何找到一個好的發行管道。它們常常要經過很辛苦地過程,才能把書呈現在讀者面前。為了改善這樣的問題,國家推行了一個計畫。用國家的力量,協助小型的出版社的發行問題。

再來從法律的角度去談。

這要回朔到十六世紀,François I (佛朗索瓦一世),他在1537年制定ㄧ道法令。規定每家出版社的新出版品,要擺四本在國家專門的負責機構。雖然這到法令的主要用意是在監視新教徒的出版刊物,但這些年下來,法國的出版者知道該如何去運用國家的力量(或資源),它們之間維持著合作但又帶點緊張的關係。

1881729號法國通過了一道法令,出版者、印刷廠和書店是自由的。這是保障言論自由,但不是沒有責任的自由。當所出版刊物的內容對人造成傷害、歧視、違反社會道德,或是引誘人犯罪......等等,就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
1949年針對青少年讀物,除了1537年規定的要拿出四本之外;要再拿出五本擺放在司法部。

1981年規定單一定價,也就是說所有書籍的販售價格都必須是統一的,最多只能打95折,以保護小型書店。

其中當然還有許多關於著作權、出版、印製等等的相關法令。

國家有專門負責書的機構叫做Centre National du Livre (CNL),協助作者、譯者完成他的寫作計畫;或是協助販售冷門的書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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